药学院

作者: 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院(系、部)综合评教指标体系

院(系、部):    药学院             

评价要素

观测点

评价标准

权重

(分值)

评价等级

备注

A级标准

C级标准

师德风尚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对专业知识掌握系统完整,对自己严格要求,教书育人,行为规范,加强语言规范,高尚的形象树立威信

课堂教学认真准确,没有违法及违反规定的言论和行为。

10

 

 

爱岗敬业,教学工作投入

热爱学生,工作投入,具有奉献精神

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完成教学相关的其他工作。

10

 

 

遵守教学纪律

没有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没有发生严重教学事故

10

 

 

教学工作

课堂教学质量

评教成绩在90分以上

评教成绩在70分以上

10

 

 

教学工作量

超额完成药学院规定的工作量

未完成药学院规定的工作量

10

 

 

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

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任意一项

无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

10

 

 

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利用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无辅助教学手段

5

 

 

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积极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未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10

 

 

课外辅导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安排辅导答疑,并能及时批改作业

未安排辅导答疑,未批改作业

10

 

 

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或竞赛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或竞赛活动

15

 

 

注:标准设AC级即可,评价结果在AC之间即为B级,达不到C级即为D级。

评价等级ABCD所占比例可参考为0.950.800.650.40;教师成绩= 其中Pi为第i项的权重,Qi为第i项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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