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督 导 与 评 价 中 心 职 责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是主管校长领导的负责全校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1、建立健全教学督导与评估机制,使我校的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专门化,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2、制定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的各项制度及学校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指标;
3、建立烟台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估专家库;
4、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网络;
5、指导院(部)建立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工作,并进行宏观管理;
6、组织专家进行各教学环节的督导与评估工作及每学年一次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并通报结果;
7、建立网上评教评学系统,组织全校的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
8、参与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的教学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
9、编辑发布《烟台大学教学质量报告》;
10、负责本校师生和其他院校有关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听课及各项教学巡视督导工作;
2、负责巡视督导结果通报及信息反馈工作;
3、负责党政管理干部听课的管理工作;
4、负责督评专家工作量核定和课时费核算;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制定烟台大学教学评价的各项制度;
2、制定学校各教学环节的评价指标;
3、组织专家进行日常各教学环节的评价工作;
4、组织全校本科生评教、教师评学及自评工作;
5、负责评价结果查询及申诉受理工作;
6、负责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工作;
7、参与迎接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进行的教学评估工作;
1、负责构建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教学质量监控网;
2、指导院(部)建设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进行宏观管理;
3、收集整理本科教学状态数据;
4、编辑发布《烟台大学教学质量报告》;
5、组织专家对院(部)进行教学评估,并反馈评估结果;
6、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