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

作者: 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院(系、部)综合评教指标体系

院(系、部): 海洋学院    

评价要素

观测点

评价标准

权重

(分值)

评价等级

备注

A级标准

C级标准

师德风尚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举止、言论、仪表符合教师身份,与学生平等相处,重视师生交流

仪表、举止、言论基本符合教师身份

0.05

 

 

爱岗敬业,教学工作投入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承担各项教学任务

能够完成组织上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

0.05

 

 

遵守教学纪律

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无迟到、缺课和随意调停课现象,无教学事故。

能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0.05

 

 

教学工作

课堂教学质量

教学评价成绩位于前1/3

教学评价成绩位于后1/3

0.3

 

 

教学工作量

保证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要求

能够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要求

0.2

 

 

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

对教学工作研究深入,有教学研究论文或项目、获奖等

能够针对教学工作进行一定的研究工作

0.1

 

 

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能熟练使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课件制作细致

有课件,使用率50

0.05

 

 

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每学期均参加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

能按时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0.1

 

 

课外辅导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辅导、答疑热情,及时批改作业

0.05

 

 

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等活动

参与

0.05

 

 

注:标准设AC级即可,评价结果在AC之间即为B级,达不到C级即为D级。

评价等级ABCD所占比例可参考为0.950.800.650.40;教师成绩= 其中Pi为第i项的权重,Qi为第i项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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