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

作者: 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院(系、部)综合评教指标体系

院(系、部):  人文学院               

评价要素

观测点

评价标准

权重

(分值)

评价等级

备注

A级标准

C级标准

师德风尚

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学风,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能履行教师职责

0.15

 

 

爱岗敬业,教学工作投入

完成学院布置的教学任务,积极承担学院布置的教学任务,积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完成本职工作

0.15

 

 

遵守教学纪律

遵守教学纪律,无任何等级的教学事故发生。

全年无严重教学事故发生

0.15

 

 

教学工作

课堂教学质量

备课充分,突出重点,信息量大,注意内容的更新。

能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备课,教学效果一般,评教排位在后10%

0.10

 

 

教学工作量

完成学院布置的教学任务。不因个人原因而改变教学计划。

没有完成教学任务。

0.10

 

 

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

参加教研立项,积极撰写教学论文,一年均发表一篇教学论文。

没有教研论文发表。

0.10

 

 

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能够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制作教学课件。

能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0.05

 

 

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积极参加评学和自评工作。

没有参加评学和自评工作。

0.10

 

 

课外辅导

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认真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

能够进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0.05

 

 

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指导学生优秀毕业论文。

参与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0.05

 

 

注:评价结果在AC之间即为B级,达不到C级即为D级。

评价等级ABCD所占比例可参考为0.950.800.650.40;教师成绩= 其中Pi为第i项的权重,Qi为第i项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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