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准备阶段
(一)撰写本科教学工作总结报告
请认真梳理2020-2021学年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全面细致地
总结整体教学情况,凝练特色,突出亮点。
(二)自评和支撑材料整理
请依据《烟台大学2020-2021学年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中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并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部分考核指标是由职能部门进行评价的,若各学院掌握支撑材料,也需整理并进行自评,如第32指标成绩录入情况,若不掌握支撑材料,如第36、49指标等,则不需要自评,亦不需整理支撑材料。
总结报告、支撑材料等格式不限,电子版材料无需打印,但需集中、分类存储。
二、评价阶段
本次评价工作将试行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启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平台的学院评估功能模块,各学院登录系统将总结报告、自评表、汇报PPT、支撑材料等资料上传,专家查阅电子版材料进行线上评价,若有对某项指标存疑的,或某指标因支撑材料无法上传不能评价的,以及其它无法在线上进行评价的情况,则再安排专家组到现场进行评价。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仍需提前确定好现场评价的场所(至少容纳15人),同时需确定一名联系人,加入工作群(群名: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群号:166014654),入群时请备注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现场评价场所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填入附件三。
2.现场评价的日程安排将根据线上评价结束后情况而定,届时会通过工作群发布通知。
3.鉴于当前学校实际情况,本次评价方式不能安排学院先行试点,在试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考虑不周、安排不细致、以及其它各种实际问题,所以工作中各方(学院、专家、教务处)应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以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四、材料报送
1.平台链接地址:202.194.116.157,计划于11月16日系统开放,资料上传工作请于11月23日下班前完成。
2.联系人:孙 毅 联系电话:6903101 18253502107
附件:1.烟台大学2020-2021学年院(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指标
2.职能部门进行评价的指标
3.现场评价相关信息表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