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02-2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了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督导与评价小组按照《烟台大学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工作条例》(烟大校字【2018】41号)的要求,巡视检查本单位师生第一周到课情况及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
学校督评专家将对全校所有上课地点的教学秩序进行随机抽查巡视。
祝新学期工作愉快!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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