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将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进行评价,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第3-8周为学院自查阶段,由各单位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相关材料进行自查。
1.自查范围包括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出的所有课程(全校性选修课除外),请以《烟台大学关于考试制度的若干规定》、学院自行制定的《期末考试阅卷规范》及教务处的有关要求为依据进行自查,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并进行整改和总结。
2.附件二中的“试卷检查要点”供自查时参考。
3.自查结束后,请填写《试卷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一),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总结材料。
二、学校抽查与评价
学校抽查与评价工作将安排到秋季学期,届时将对所有教学单位的2019-2020学年的试卷及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与评价。
三、相关要求
1.本学期学校不进行抽查,但各教学单位请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自查情况表》。
2.请做好试卷的装订、存档工作。
3.请于第9周周二(4月21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表》、《自查总结》等材料报送到办公楼206,纸质版需分管教学领导签字(手签),并盖单位公章(学院的教务章或业务办的章无效),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ytudpzx@163.com。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自查阶段的工作,并配合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完成其他阶段的工作。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