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价结果即日起可以查询。请通知本单位教师登录学校主页“办事服务大厅”,进入“教务本科教师端”,点击“教学评估”模块查看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和全学年的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
各教学单位教师如对本人评价结果有异议需要申诉的,请依据《烟台大学评教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14〕24号)中的规定进行申诉。各教学单位教学效果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推广以及教学效果较差教师的整改,请参照关于《烟台大学评教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通知(烟大校发〔2015〕29号)相关规定。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6907148 办公室:办公楼210
附件:1.烟台大学评教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14〕24号)
2.烟台大学评教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通知(烟大校发〔2015〕29号)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