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学生 评教、教师评学与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6 点击数:

各学院:

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与自评工作已经开始,为顺利完成本学期的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宣传评教评学与自评的重要意义

评教评学与自评制度是我校长期坚持的一项教学质量监控措施,为保障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学生评教是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通过信息反馈,能促使教师了解自身教学状况,激励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形成良好教风。教师评学能反映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形成良好学风。教师自评是教师对自己教学状况的反思和改进,促使自己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各学院要及时召开评教评学与自评动员大会,积极宣传其重要意义,使师生正确理解并主动参与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

二、引导学生客观评价,正确行使手中的评价权力

学生评教是每一位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各学院要引导学生深刻认识评教的意义,以负责的态度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学校将对代评、替评等行为严肃处理。请同学们珍视自己手中的权利,行使好自己的义务,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三、合理安排评价时间,组织师生在评价周期内完成评价工作

每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从第13周开始,到第16周结束;教学评学与自评工作从第13周开始,到第19周结束。各学院要合理安排评价时间,确保在评价周期内完成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

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实现学校优良教风与学风健康循环的重要推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学期的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

动员大会具体情况(见附表1)于64日(第14周周五)前报送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评价科(办公楼210室)。

学生评教入口:烟台大学主页-办事服务大厅-本科教务系统学生端。学生评教时间节点:第13-16周。

教师评学与自评入口:烟台大学主页-办事服务大厅-本科教务系统教师端。评学与自评时间节点:第13-19周。

在评教评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评价科张老师。

电话:6907148

E-mail:ytudpzx@163.com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21525




附表1

学生评教、教师评学与自评动员会


单位名称(盖章) 上报日期:


时间


地点



参会人员


主持人


会议议程(主要内容):










本学院已经召开评教评学与自评动员大会,向师生宣传了评教评学与自评的重要意义,要求师生正确认识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做到独立评价、客观评价。以上内容如有不实,我单位负全部责任。

(可另加附页)


Copyright© 2019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