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烟台大学教师教学荣誉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烟大校发〔2017〕48号)规定,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学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校长办公会审议,拟确定黄伟明等150名教师荣获第二届“烟台大学教学质量奖”,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鲁华
联系电话:6907148
办公地点:办公楼210室。
教务处 教学督导与评价中心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