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部)综合评教指标体系
院(系、部): 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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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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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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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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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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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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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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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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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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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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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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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基本做到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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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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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教学工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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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教学工作投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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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基本完成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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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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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教学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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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表现突出,无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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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基本遵守教学纪律,无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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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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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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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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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效果优,学生反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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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效果一般,学生反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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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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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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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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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工作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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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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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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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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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学工作研究深入,能够运用到教学工作中,有教学研究论文或项目、获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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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针对教学工作进行一定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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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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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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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有措施,课堂教学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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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合理运用教学方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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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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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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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积极参加评学活动,和自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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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按时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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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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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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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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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批改作业量不少于1/3,安排固定时间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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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改作业量不少于1/3,能够安排时间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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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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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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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毕业论文、课程设计、实习等活动,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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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毕业论文、课程设计、实习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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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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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标准设A、C级即可,评价结果在A、C之间即为B级,达不到C级即为D级。
②评价等级A、B、C、D所占比例可参考为0.95、0.80、0.65、0.40;教师成绩=
其中Pi为第i项的权重,Qi为第i项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