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部)综合评教指标体系
院(系、部):建筑学院
评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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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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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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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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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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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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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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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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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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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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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要求,教书育人,言谈举止得体,学生评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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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认真,学生总体反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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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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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教学工作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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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充分,教案完整,更新教学内容,引入学科前沿知识,院系评价成绩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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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认真,教案完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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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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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教学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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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调停课和更改课时,及时上交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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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违反校系教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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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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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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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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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出,讲解清楚,声音洪亮,语言生动,具有启发性,师生交流顺畅,学生出勤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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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有重点,师生有一定互动性,学生出勤率不足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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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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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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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完成系交付的教学任务,超额20%完成系规定的标准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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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系规定的标准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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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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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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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论文、项目、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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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篇或以上教研论文或国家、省部级获奖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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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写出教研论文或有研究项目或指导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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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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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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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练应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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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应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进行辅助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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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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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评学和自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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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参加评学和自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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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评学或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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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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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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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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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答疑时间安排合理,完成全部作业批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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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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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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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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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一项以上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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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辅导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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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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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标准设A、C级即可,评价结果在A、C之间即为B级,达不到C级即为D级。
②评价等级A、B、C、D所占比例可参考为0.95、0.80、0.65、0.40;教师成绩=
其中Pi为第i项的权重,Qi为第i项的等级